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上海市大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样监测活动的通知

  (二)抽样监测积分计算办法:
  大学男子总积分:学校参赛男生个人成绩之和;
  大学女子总积分:学校参赛女子个人成绩之和;
  大学团体总分:学校参赛男女学生个人成绩之和。
  七、参赛要求和报名办法
  (一)各高校按照本《规程》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抽样监测活动,不能无故弃权。凡被抽取应参加抽样监测活动的学生如无故弃权,将记入学生健康档案,并按本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零分计入学生体育成绩。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抽样监测活动的报名以行政班为单位,其中体育专业学生和体育特长生除外,上海市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不参加团体成绩排名。
  2.各学校按本《规程》第四项要求填报参赛学生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从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网站“www.tzjk.net”下载),于2009年12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tzjkyy@gmail.com。由组委会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选参加抽样监测的学生名单,并将选定的参赛学生名单在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网站“www.tzjk.net”上公布。
  3.各校按照规定时间,带队教师负责将40名参赛学生带领至指定参赛场地参赛。
  八、抽测学生身份鉴别及成绩公告
  学生参加测试需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并在现场检录时核对入场。
  1.学生身份鉴别方式:测试现场采用射频IC卡进行身份鉴别,现场检录时采用手持机实时将测试学生的基本信息写在卡中,学生持卡在各仪器上进行身份鉴别后方可参加测试,学生完成全部测试项目后IC卡收回。
  2.现场测试成绩公告:各项目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现场统计各组别男女生的个人成绩以及各团体成绩。测试时测试数据实时通过无线网络传输到成绩统计电脑中并输出显示,当学生完成全部测试项目在成绩统计电脑上刷卡时,电脑将网络传输的数据与卡中存储的数据进行比对,比对成功后自动评分并在电子显示屏幕、投影、IP电视或电脑显示器等显示设备上公示其个人成绩。
  3.本次抽样监测活动有关数据向各高校作内参资料反馈。
  九、其他事宜
  (一)各高校的交通、伙食、饮水等费用自理,负责学生活动期间安全事宜工作。
  (二)本次抽测工作由万国汇通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测试器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