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加强水产品药残抽查监测,严格产地准出管理。
  (5)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完善产品认证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督,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加强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进度安排
  2009年底前部署自查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2010年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完善进货查验、进销台账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4.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
  新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2.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3)加强证后监管,深化分类监管,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
  (4)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围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对生产米粉、豆制品、瓶(桶)装水、儿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蛋制品和水产加工品等重点行业的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查处米粉中超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炒货制品中非法添加滑石粉、腌卤制品中超量添加亚硝酸盐、豆制品中非法添加苯甲酸钠、硫酸亚铁等违法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进度安排
  2009年对米粉、豆制品等部分重点食品进行监测,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2010年出台地方性小企业、小作坊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完善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召回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