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月一调度。建立工业重大项目调度体系,各县(市、区)坚持每月一调度,于下月4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调度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进展情况、困难、问题、行业投资趋势和苗头性问题(调度表见附件一)。
3、一月一推进。建立分级负责的工业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平台,提供高效服务,及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批、用地、用电、用工、融资、运输等各方面问题。
市级建立工业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和解决工业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特大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多个项目的共性问题、行业性问题。项目涉及到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协调会和现场办公会议制度。针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过协调会或现场办公会的形式,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特别重大的问题由办公室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或转报请求省政府帮助解决。办公室要做好困难和问题的梳理、汇总和分析,做好联席会议、协调会和现场办公会议召开前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困难和问题解决后的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
县(市、区)建立县(市、区)长工业重大项目办公会议制度。工业重大项目推进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各县(市、区)区政府、市直集团公司或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一季一通报。每季度对工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情况进行分析通报,重大问题不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专报,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5、一季一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或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工业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尤其是项目的进资开工、竣工投产、达产达标情况的督查;对领导小组联系会议议定的每一事项要开展专项督查;会同市监察局对工业重大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的效能建设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形成专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对督查过程中发现推进迟缓、不力的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对责任领导下发《告知单》(见附件二),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见附件三),对职能部门下发《督办通知单》(见附件四),明确时限。逾期未办结的报市领导小组,并适时召开调度会,由责任领导汇报,实行重点调度。同时对工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效能问题实行问责制。
6、一项目一档案。逐个建立工业重大项目台帐,掌握每个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预期经济效益、开工及竣工时间、项目进展情况、实际进资等,确保项目情况的真实度。抓好项目库建设,切实做到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实施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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