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德安县丰林镇等5个乡(镇)“新农村电气化乡(镇)”称号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9〕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有关考评标准,经九江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会同省电力公司验收考评,决定授予德安县丰林镇、吴山乡、宝塔乡、河东乡、蒲亭镇等5个乡(镇)“新农村电气化乡(镇)”称号。
希望电力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电力设施,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进一步加快我市新农村电气化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提供更加坚实的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