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产品质量诚信机制。对量大面广的产品,严把质量关,大幅减少投诉问题,有效遏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现象,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诚信机制。
(二)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服务质量
商业、服务业等窗口行业全面推行服务业国家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质量先行负责制,实现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环境不断改善、顾客满意率不断提升。到2013年,全市大中型商业企业的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10%以上的大中型商业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四)环境质量
不断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以环境质量促“质量兴市”工作。开展“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各种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到2010年,环境质量在继续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局部有所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Ⅲ类标准,工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达98%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五)农产品质量
加大农业投入,重点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我市农业和农产品的整体质量,主要农产品的安全、卫生及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到2010年,培育3-6个有一定规模的无公害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调整萍乡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质量兴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监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各方联动,齐抓共管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兴市工作。
1.发改、经贸部门要把质量管理工作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企业实施高起点的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指导企业贯彻质量标准,抓好产品结构调整,加强综合协调,加大培育力度,推动名牌产品带动战略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