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方法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时期进行:
(一)动员部署时期(7月28日至7月31日)
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对“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消防安全保卫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也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抓紧安排部署。
(二)临战攻坚时期(8月1日至8月31日)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攻坚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1.单位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6日)。要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2.全面排查阶段(8月7日至8月21日)。各地和各行业、系统要组织专门人员围绕整治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各地要组织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开展网格式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法制、督察、消防、派出所等警种开展整治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的火灾隐患,严防高温季节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3.重点抽查阶段(8月22日至8月31日)。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要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公安派出所要组织人员,对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的小餐馆、小旅店、小网吧、小洗浴、小维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娱乐、小集贸市场、小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彻底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三)决战决胜时期(9月1日至10月10日)
1.强制督改阶段(9月1日-9月8日)。要对前期工作进行分析、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强力督促整改,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