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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鹰府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级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简称“双基”)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赣府发〔2009〕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各级政府监管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隐患整治,狠抓安全生产制度、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强化安全投入和监管,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双基”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和岗位培训,推动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增强监管实效,全面排查并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以及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主要内容

  “双基”工作是系统工程,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础,“双基”建设要着眼当前,考虑长远。

  (一)切实抓好监管机构和网络体系建设。

  1.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是乡(镇、场、街办)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二是乡(镇、场、街办)要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尚未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可在其它乡镇事业站所的基础上增挂安监站牌子。三是组建乡(镇、场、街办)安全生产监管联合执法队。四是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设安全生产协管员。

  2.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乡(镇、场、街办)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监管人员2至3名。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明确1名“安全生产协管员”,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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