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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的通知
(惠府办〔2009〕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今年4月份连续降雨以及进入盛夏以来高温干旱等多方面的原因,近期,在我市个别县、区的一些地方发生不同程度的红火蚁为害,对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红火蚁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红火蚁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紧密协调配合,确保红火蚁防控工作全面开展。
  二、开展红火蚁监测、普查工作。各地要切实抓好红火蚁的监测和普查工作,准确掌握红火蚁发生动态和蚁巢分布情况,及时通报普查、监测信息,为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三、切实抓好检疫工作。各地要对当地生产的花卉、绿化苗木、草坪等带土植物严格实行产地检疫,防止疫情传播;非发生区要加强对调入的带土植物、植物产品进行查检和复检,防止疫情传入。
  四、加强红火蚁防控技术指导和防控知识宣传。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到第一线,指导群众施药灭蚁,及时进行药效检查,查药补药,确保防控效果。要加大红火蚁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红火蚁可防、可控、不可怕。
  五、充分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各地要精心组织,全面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做好扑杀工作,对在普查和日常监控中发现的疫点,及时组织扑杀行动,防止红火蚁的发生和蔓延。
  六、加大投入,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惠州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原则,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检查督促,杜绝不防、漏防或防控不到位现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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