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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舟政发[2009]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去年以来,面对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广大企业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增长为先、转型为本、创新为魂、民生为重、稳定为基”总体工作要求,知难而上,大胆创新,苦练内功,深入开展了以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为目的,以“齐心协力保增长、同舟共济促和谐”为主题的共同约定行动,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浙江大洋水产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舟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新业绩,再作新贡献。市政府号召全市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两创一促”的总要求,学先进,赶先进,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努力实现劳企互动,共谋发展,互利双赢。

  附件:舟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舟山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名单(19家)

  浙江大洋水产有限公司

  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

  舟山金星水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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