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9〕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八月七日
菏泽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的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改善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对全市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国家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地质灾害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
(二)主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B、C级危房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2009年及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设。新建校舍,原则上以楼房为主,平房为辅,确保校舍安全。同时,要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适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调查摸清全市中小学校舍现状,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以师生为本,做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中小学“211工程”项目相结合、与标准化学校建设相结合、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在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年度、分步骤进行重建、加固和维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