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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的通知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及会计人员合理配备落实情况。
  2.每年第一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内审。
  4.每年至少两次核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收入足额上缴、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落实情况;核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5.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科目收费、检查项目收费、常用药品收费情况及价格公示的落实情况。
  6.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及执行情况。
  2.每年第三季度审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年度预购置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品目、数量和经费额度。
  3.每年审查固定资产“三帐一卡”制度落实、设备使用登记、日常保养和维修记录。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数量、用途,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统筹协调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
  6.监督审核因技术问题确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和已超过使用年限而无法使用的资产。

  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药品目录、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出入库、核销、盘存等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包装、贮存、保管和药品有效期内使用情况。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处理、封存情况,定期公示监测结果。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处方医生的资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知晓情况。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及保障落实措施。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知识知晓情况。
  3.每年至少一次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工作质量、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及基础质量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岗位练兵活动。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与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报告、处理、分析情况。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状况、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每年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2.评估、公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实施措施。
  4. 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考核的落实情况。
  5. 每年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情况。

  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1.每年第四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的落实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任会议;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精神、研究解决出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请示,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做好回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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