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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的通知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的医疗、治安、消防、水电、设备、建筑环境、信息安全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的贮备情况。
  5.监督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行政、人事、财务、计量器具档案和文书的归档与管理使用情况。
  6. 不定期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全面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医疗安全、特殊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中毒)。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特种职业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用氧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使用记录和定期检测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环境、院容院貌、科室布局和清洁卫生。
  5.每年至少两次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医源性感染各项监测指标及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全员医源性感染知识培训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6.每季度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登记制度、警示标识、清洗消毒、收集、存放及运送的执行情况。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工作质量,满足社区卫生工作需求,并提供业务指导。
  2.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计信息原始记录,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情况。
  3.监督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统计信息发布需有相关部门批准。
  4.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网络平台的构建、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软件、硬件安全。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6. 对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行业作风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2.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员行业作风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违规违纪事件。
  4.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5.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利用各种方式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或其他馈赠的处理结果。
  6.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定期考核,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与聘用、晋升职称以及评优挂钩情况。

  民主评议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民主评议监督管理组织建设、评议制度、评议方案及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满意程度进行测评的情况。
  3.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情况。
  4.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通过各种媒介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的情况。
  5.监督检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主评议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为社区家庭和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3. 每年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
  5.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遇各类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领导、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6. 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科主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协调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精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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