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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龙岩市龙物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龙岩市龙物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闽价服〔2009〕313号)


龙岩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龙岩市龙物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龙发改价[2009]价56号)收悉。关于龙岩市龙物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标准问题,鉴于龙岩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已经龙岩市工商局批准更名为龙岩市龙物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龙岩市工商局登记内名预核字[2009]第wfj0904230000259号、注册号350800100027082),经研究,同意该公司开展二手车交易服务所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仍按我局闽价服[2008]284号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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