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建立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场提供高端服务,社会提供广济善助的分类指导机制。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其提供的特需服务比例应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并严格实行备案管理。引导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需求找准市场定位,发展高端和特需等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慈善捐赠。
(十五)建立医疗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
建立社会化医疗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框架内,建立公益性的医疗纠纷处理平台,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形成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坚决打击"医闹"、"医托",坚决治理医药代表扰乱药品流通秩序、破坏医疗服务秩序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风气。
完善医疗机构防范医疗风险内控制度。建立医疗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通过实施质量经营管理机制、增强医务人员执业风险意识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技术性医疗风险;通过加强医患沟通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等措施,降低非技术性医疗风险。鼓励医疗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医务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执业风险保险。
(十六)建立科学高效的医疗器械采购机制。
制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配置标准,促进大型设备和高端设备的科学合理配置。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优先购买国内产品。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医疗器械采购统一申报、集中采购制度,由财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采购计划,市政府采购机构负责规模化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十七)建立卫生信息系统和卫生科技创新机制。
全面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为核心,以实施"居民健康卡"工程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区域卫生信息数据库,建设市级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预报等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完善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把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作为我市科技发展的重点,整合生物医药企业、在深高校以及大型医院等机构的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完善我市医药卫生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增加医学科研投入,建设深圳医学科学研究院,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常见病、多发病关键诊疗技术的研究。制定市医学重点学科培育规划,引进一批学科团队,培养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专家专才,提升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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