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办山东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12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27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8〕75号)精神,结合我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办编制了《山东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措施,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地要按照《山东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山东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山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产业集群是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推动产业集群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27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8〕75号)精神,结合我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1.产业集群发展方兴未艾。截止到2008年,全省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产业集群发展到329个,集群内企业达94806个,从业人员534万人,实现销售收入16981亿元,上缴税金715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47个,过50亿元的90个,过10亿元的26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