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有关个人养老保险2009年8月份费用的通知
各参保个人:
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相关文件精神,从2009年7月起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加收利息,利息费用随系统自动生成。8月份具体金额如下:
1、全 额 缴 纳:2115.92×19%×12=4824.24元 利息:36.77元
缴费合计:4861.01元
2、60%缴费标准:1269.55×19%×12=2894.52元 利息:22.07元
缴费合计:2916.59元
3、80%缴费标准:1692.74×19%×12=3859.44元 利息:29.4元
缴费合计:3888.84元
每月利息费用有所不同,其余月份费用待数据生成后即时通知,望参保个人及时缴费。
收费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5: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