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督导评估组所到学校,近半数学校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偏低。岳阳县一所中学2008年中考平均及格率仅46.4%,2008年上期期末考试大部分科目及格率低,其中外语及格率仅15.9%,学校之间和学生之间两极分化现象严重。部分初中学校学生巩固率和辍学率超过了省定标准,很多学校学生异动手续不全,存在较大隐性辍学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作
要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教育的领导具体抓,各个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合格学校建设相关工作”的体制,为合格学校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纳入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的学校必须是确定保留的学校,防止重复建设。要对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对列入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的学校进行全面自查,明确办学定位,确定办学规模,并按照“优先建设薄弱学校”、“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建设。要按照教育强县(市、区)整体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建设,下阶段任务较重的地方要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对2008年已经立项仍未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学校,要加快建设进程。市一级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统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解决倾向性问题,确保建设有序开展。
(二)要进一步健全投入机制,保障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经费
要按照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教育强省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08〕3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234号)要求,设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从根本上保证项目建设无资金缺口。合格学校建设产生的债务应由政府承担,绝对不能留给教育局或学校。对2008年建设的合格学校,在全部结帐后,教育局、财政局要进一步清理审计,如有超支应由政府承担,财政追加预算,防止学校因建设产生新的债务。要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要求、按进度及时拨付合格学校建设资金,不要因付款不及时导致项目不能按时交付使用。要坚决杜绝平调、调剂其他学校公用经费用于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