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借鉴以往开展税源调查工作的成功经验,今年我省的税源调查工作仍由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在认真学习财政部有关文件,深入分析我省税源调查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我厅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税〔2009〕18号),进一步明确了调查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对做好2009年税源调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整个调查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具体负责调查软件及参数的安装、调查指标口径咨询、数据逐级录入、逐级审核、逐级上报,并保证样本数据的准确性。国税、地税部门按照各自的征管范围,重点负责样本企业选择、确定和调查表的发放、回收工作,并保证样本企业的代表性。在实际工作中,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保证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精心准备,稳步推进。为了做好今年税源调查工作,我厅于8月下旬即开始着手税源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抽调熟悉税源调查的同志,按照新报表内容,修改了便于企业填报的报表格式,统一印发到各市县,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在调查参数中增加了相关代码和数据审核公式,为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基础工作。9月上旬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会议,总结了我省2008年税源调查工作,表彰了各市县先进(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对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意见;传达了财政部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会议精神,部署了我省税源调查任务,明确了此次调查的范围、内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财政部2009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相关文件、软件使用等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讲解和培训。通过此次会议,各市县参加税源调查人员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为确保税源调查工作及时、顺利地开展和完成奠定了基础。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各市县财政部门非常重视税源调查工作,成立了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联合领导小组,由财政部门牵头,国税、地税部门积极配合,联合下发税源调查文件,先后组织所属区县召开了税源调查布置会议,集中培训,层层落实了调查任务。各地市税源调查工作开展的方式灵活多样,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及时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完成了样本企业的选择、确定和税源调查数据的收集、审核与上报任务。
(四)强化督导,严格审核。为了及时掌握全省税源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促进全省调查工作平衡有序推进,我省建立了督导机制,要求各市(地)县财政部门定期向省厅反馈信息,省厅不定期地对各地进行巡查督导,将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各市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全省,在进一步引起重视的同时,也使各地互通情况,取长补短,及时改进,保证了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为确保各市(地)上报调查数据质量,我厅于10月下旬,召开了全省税源调查汇审会,集中对各市(地)县上报的分户代码库和数据库进行审核。通过加大代码和数据的审核力度,使各地加深了对调查指标和代码的认识。在认真分析、研究和确认的情况下,经与企业核实后,对个别失实的代码和数据进行了修正和调整,全省调查数据质量得到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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