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完成流动人口专项整治三年工作目标。
  3.深化综合改革,探索城乡一体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4.扎实推进具有苏州特色的人口文化基地建设。

开辟城区人口文化景观,建设沧浪生育文化园。

陆春云

金阊区

6.5

4.5

  

结合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完成1~2个农村基层计生阵地建设。

姚林荣

苏州工业园区

26

22

  

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健全链式优质服务和基层管理新体制。

杨知评

苏州高新区

26

22

  

建设高新区人口地理信息系统。

王跃山



  说明:
  1.计划生育率保障措施:①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情况;②列入常委会汇报每年1~2次;③政府报告中有人口计生工作内容。④各市、区政府对相关部门人口计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2.财政人均事务经费:①户籍人口财政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达到26元,资金来源包含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不包含“农村奖扶经费”、“特殊扶助经费”、“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经费”等。②非户籍人口基数以公安登记上年度暂住人口为准。
  3.出生人口性别比:①建立定期通报制度;②打击“两非”的成效;③综合整治性别比偏高的措施。④非户籍出生人口性别比≤现有值-(现有值-107)×20%。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