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10日-2010年1月31日)。成立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路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实施细则、工作标准、考评办法。各级政府对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意见、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于2010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逐级报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8月31日)。各级政府、省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本实施方案和各自的整治计划、实施细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12月31日)。结合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日常工作考评情况,按照考评办法,分别于2010年4月、2010年9月进行2次全省考核评比,2010年12月对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比,对在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积极贡献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扎实推进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省政府成立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同志任组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局、济南铁路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贾学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负责全省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向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定期汇报综合整治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并作为最终奖惩的主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