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措
施
(60分)
| 5
| 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 1、节能专项资金增长情况。
| 2分
| 有关文件
| 节能专项资金落到具体项目,制定节能专项资金具体的管理办法。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不低于0.3‰的,得1分,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达到0.5‰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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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
| 2分
| 有关文件
| 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同比增长0.1‰得2分,否则不得分。无专项资金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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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 2分
| 市有关统计数据等,地方有关文件。
|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即得1分,获得安排的项目个数或投资额比上年有所增长得2分。扣分方面,省、市稽查发现问题并通报了的县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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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实施本地区重点节能工程。
| 2分
| 有关文件、实地核查记录。
| 利用本地区财政资金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即得1分,项目个数或投资额与上年相比增长1-14%得1.5分,增长15%以上(含)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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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
| 1、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产品。
| 2分
| 有关文件、实地核查记录。
| ①核查有关文件,制定并实施年度节能技术推广方案的,得1分;②制定并实施年度节能产品推广方案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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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
| 2分
| 有关统计数据
| 核查财政、科技等部门有关文件或书面证明。比重增加得2分,未增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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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广实行节能新机制。
| 1分
| 相关文件、实地调研资料。
| 出台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电力需求侧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的政策文件或采取有关措施的,则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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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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