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惠府办〔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七日
惠州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2009年4月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条例》,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力求政务公开工作有新的进展,规范权力运行有新的突破,办事公开有新的举措,为构建和谐惠州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研究制订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量化考核评议指标,明确责任追究程序。此项工作由市府办、监察局负责,市法制局配合。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上督查。加强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驻惠有关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均衡发展,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此项工作由市府办负责,市信息产业局、监察局配合。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培训工作。以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为契机,组织全市范围的同类培训,提高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驻惠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能力,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在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的同时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保密局负责,市府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