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机制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中小学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工程实施。市发改、教育、监察、财政、建设等13个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311室(电话:22663722),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教育局局长陈天星兼任校安办主任,易可佳、杨泽民、廖社庚、金美芳、关坦良任副主任。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分别由易可佳、关坦良、廖社庚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考评办法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组织编制和审定各县市区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设立举报电话,查处重点案件;编发简报,推广先进经验,报告工作进展。
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向县市区提供洪涝、雷击等灾害易发区及其他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并提出安全性评估和建议。县市区专业力量不足的,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检测鉴定机构和技术专家,帮助县市区进行校舍地质勘察和建筑检测鉴定。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负责筹措工程配套资金,落实施工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的安全档案。
全面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高效务实”的工作机制。
六、资金筹措、管理和项目优惠政策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资金筹措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省里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市、县在整合目前与中小学校舍建设有关资金的基础上,将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不留缺口。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重点支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中小学校,并向农村中小学倾斜。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对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