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市场培育工作。
1及时公布信息。省质监局和省工商局要及时公布乳制品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等非食用物质的检测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销售者要及时在明显位置公布合格和不合格乳制品品牌、批次等信息。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舆论监督。
2确保市场供应。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乳制品市场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引导工商企业联手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供应。积极开拓中小城市和农村消费市场,依托企业购销网点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等,加大对国产合格乳制品采购力度,做好农村乳制品配送工作。
3维护消费者权益。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要会同商务部门,监督销售者将市场上不合格乳制品全部下架退市,并监督协调销售者对消费者购买的不合格乳制品凭实物办理退货。有关部门要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确保热线电话畅通,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要严格执行复原乳标“复原乳”、巴氏杀菌乳标“鲜”、高温灭菌乳标“纯”的液态奶标识制度,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
4维护市场秩序。工商、物价等部门要继续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市场进行巡查,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劣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低价倾销等恶性竞争行为。工商部门要建立乳制品生产和经营者不良记录,并定期予以公布。
5继续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要加大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广力度,完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继续支持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建设,扩大学生饮用奶覆盖范围。农业(畜牧)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认定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6普及乳制品知识。卫生、农业(畜牧)等部门要组织专家和有关科研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印发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乳制品相关知识,做好健康咨询和答疑解惑工作。有条件的销售者要增设乳制品导购员和咨询台,免费发放科普材料。
(三)全面提升乳制品生产企业素质。
1巩固行业整顿成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对全省乳制品行业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成果,提高乳制品生产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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