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规划公开、公示、听证等制度,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情况。
2.2007年以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
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进行治理情况。
3.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情况和规划行政执法情况。
责任单位:城乡规划处
(四) 工程建设实施过程和工程质量管理
治理内容: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作建设质量,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1.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是否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是否存在贿赂行为。
责任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五)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治理内容: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发布情况。
2. 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情况以及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责任单位: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改革与发展处、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并负责收集其他配合单位的意见,报送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9月-10月)
1.成立领导机构。为搞好此专项治理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成立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并在发改处设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具体情况如下:
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