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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河北省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项目培训内容、时间安排

  培训内容主要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培训分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和社区实践三个阶段,采用脱产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为4个月(2010年3月1日-2010年6月30日)。

  (一)理论培训:全体学员集中在理论培训基地进行全科医学相关知识的系统学习。

  培训时间:2010年3月1日-2010年4月30日,2月28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河北医科大学西山校区。

  (二)临床实践培训:全体学员集中在临床实践培训基地进行全科医学相关知识的临床技能学习。

  培训时间:2010年5月3日-2010年5月31日,5月2日全天报到。

  临床实践培训地点:河北省中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

  (三)社区实践培训:全体学员按地市划分,分别在12个社区实践培训基地进行全科医学相关知识的社区技能学习。

  培训时间:2010年6月2日-2010年6月30日,6月1日全天报到。

  四、项目培训经费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项目的培训费用由国家、单位和学员共同承担。每位学员的培训费用共2400元(含住宿费和伙食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每位学员1800元,学员单位和个人负担600元。

  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由其单位和个人负担全部学习费用。

  五、项目管理和要求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做好组建培训师资队伍、组织结业考试考核和加强岗位培训日常监管等工作。

  (二)各市卫生局要对报名人员严格把关,做好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

  (三)各培训基地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和培训大纲,认真履行培训职责,组织好教学和实践,加强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齐全完整的培养对象花名册、教学计划、考勤记录、考试(考察)记录及教学资料等文书档案,待培训结束后统一交到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四)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要按时报到,必须保证学习时间,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员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的将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格式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全科医学工作,申请注册中医类别执业范围中“全科医学专业”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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