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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8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09]14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部署,切实把节能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4.79%,超额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表彰先进,促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节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节能降耗工作,圆满实现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云南省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云南省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节能突出贡献奖单位(共5个)

  1.省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红河州人民政府
  3.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5.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二、节能优秀奖单位(共40个)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3.昆明市人民政府
  4.大理州人民政府
  5.省发展改革委
  6.省工业信息化委
  7.省科技厅
  8.省财政厅
  9.省环境保护厅
  1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1.省交通运输厅
  12.省农业厅
  13.省商务厅
  14.省质监局
  15.省统计局
  16.省法制办
  17.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
  18.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19.省总工会
  20.曲靖市经济委员会
  21.曲靖市统计局
  22.玉溪市经济委员会
  23.文山州经济委员会
  24.丽江市经济委员会
  25.临沧市经济委员会
  26.云锡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7.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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