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源整合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 17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源整合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
云南省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源整合意见
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有强制隔离戒毒所70个,床位42216张,年均在所人数约2.5万人,其中,收戒床位在200张以下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占全省总数的60%,小型、分散及人、财、物浪费等问题突出。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充分整合全省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资源,推进禁吸戒毒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资源整合要求
将现有的70个强制隔离戒毒所整合为29个,具体为:
昆明市—保留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官渡区、盘龙区、东川区、呈贡县、晋宁县和宜良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昭通市—保留昭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昭阳区、镇雄县、威信县和永善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曲靖市—保留麒麟区、宣威市、陆良县、罗平县和会泽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玉溪市—保留玉溪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通海县、澄江县和华宁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保山市—保留隆阳区和腾冲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施甸县和龙陵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楚雄州—保留楚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禄丰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红河州—保留个旧市和开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蒙自县、建水县、弥勒县、沪西县和河口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文山州—保留砚山县和广南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文山县、马关县、丘北县和富宁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普洱市—保留普洱市和澜沧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孟连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西双版纳州—保留景洪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勐海县和勐腊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大理州—保留大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宾川县、祥云县、巍山县和洱源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德宏州—保留德宏州、瑞丽市、盈江县和陇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潞西市和梁河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丽江市—保留古城区和永胜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撤销华坪县和宁蒗县强制隔离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