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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市技师学院印章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市技师学院印章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9〕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编办《关于济南技术学院更名的批复》(济编办发〔2009〕82号),现制发“济南市技师学院”防伪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济南技术学院”印章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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