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宣传贯彻<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准备部署阶段

  1、制定宣传贯彻《办法》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提出宣贯活动的具体内容及措施。(11月初-11月中旬)

  2、梳理分解《办法》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责,并将相关职权分解到具体处室(部门)。(12月初)

  3、印制《办法》单行本。(12月中旬前)

  4、针对不同的宣贯对象,分别准备相应的培训授课内容。(12月底前)

  (二)学习贯彻阶段

  1、强化分层分类培训。根据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市局将分别对计量行政部门、计量检定及校准机构、计量器具生产经营者、服务业计量及用能单位进行《办法》学习培训。(12月中旬-明年6月底)

  2、开展社会大宣传。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社、网络等媒体,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展现场咨询、媒体专谈专访、开辟网络专题、巡查送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电视报刊上能看到,广播电台里能听到,网络上能查到,各责任主体都知道”,使《办法》家喻户晓。(12月初-明年12月底)

  3、完善配套制度。市局着手清理与《办法》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尤其是要与卫生、安监部门商研联合制订医疗、易燃易爆领域计量监督管理意见工作及校准机构备案规定,确保与《办法》同步实施。(12月初开始到明年全年)

  (三)督促检查提高阶段(2010年6月-10月底)

  市局通过召开学习、宣贯《办法》座谈会,深入区县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总结好的宣贯经验,推广好的宣贯办法,协调、督促全市系统《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做好《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宣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气氛热烈,宣传到位不走过场,确保宣贯活动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局(分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宣贯方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地区宣贯工作,于12月底前将宣贯方案报市局法规处。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各单位各部门要着重掌握在宣传贯彻《办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对策,针对倾向性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并注意发现典型经验,推进《办法》的顺利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