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开展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州卫生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人事局、州编办、州国资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教育局、州中医药管理局、州物价局、州地税局)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改革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和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医疗卫生服务职能,提升其社会效益。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
(二)工作目标。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初步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方法和形式;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逐步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州卫生局)。
工作目标:一是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三是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到2011年,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基本完善(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工作目标:一是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控制医院贷款行为;三是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3.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积极探索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到2012年,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牵头单位:州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