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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

  4、小学托管服务费:该费用限六城区区域内学校收取,每生每期62元。
  5、自行车寄存费:该费用限六城区区域内学校收取,每生每期12元。
  6、高中报名考试费:该费用由市、区(市)县两级招生考试部门向全市初三年级毕业、自愿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升学考试的学生收取,收取标准为每生60元。
  (二)高中阶段收费项目及标准
  1、普通高中收费
  (1)学费:根据学校类别,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对于择校就读的学生,在其缴纳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学校类型

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

市级示范高中

一般高中

农村高中

标准(元/生.期)

460

340

280

200


  (2)课本预收款:该费用为预收性质,每学期末必须据实结算。预收标准每生每期180元。
  (3)择校费:六城区此项费用标准由市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统一确定,其余区(市)县在低于六城区标准的前提下,按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六城区择校费标准如下:

学校类型

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

市级示范高中

一般高中

标准(元/生.年)

5000

3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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