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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
(黔府发〔2009〕36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帮助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积极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新工作机制和拓展调解领域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人民调解预防、调处、法制宣传功能,有效预防、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维护全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贵阳市南明区河滨街道办事处星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80个单位“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吴怀丽等120名同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人民调解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职责、奋发有为,自觉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政治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热情服务,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职业操守。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及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构建和谐贵州、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努力奋斗。

贵州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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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

  一、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贵阳市(8个)
  南明区河滨街道办事处星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云岩区头桥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
  花溪区孟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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