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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7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三)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健全农民职业培训教育制度,整合城乡各种职业培训教育资源,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社会养老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范围,给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积极解决原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保障问题。

  (四)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科学编制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等城乡规划的协调统一,合理确定村庄布点及村庄建设布局规模,引导村民住房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区、集镇和中心村等地区集中。将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用地和农村经济留用地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功能互补,引导村集体利用经济留用地兴建与工业园区相配套的标准厂房、员工宿舍等设施,获得稳定收入。在工业集中发展区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集体土地,解决工业用地不足矛盾。按照“集中留地、统筹利用”的原则,探索建立健全实物留地、物业补偿、货币补偿、参股经营、等价置换、指标抵扣等多种模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制度,多渠道保障被征地农民长久生计。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对把土地承包权流转给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田能手的农户,市、区(县级市)按实际流转面积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加强林地的使用和管理,完善和健全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以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林改试点方案为指导,结合广州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所,培育活立木市场,促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力求做到农民得实惠,林业得发展,生态得改善,确保我市森林资源不受破坏,保护和发展全市优美的林业生态环境。

  (五)统筹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加大中心镇政策扶持力度,在资源要素配置上予以倾斜,经济社会管理上进行扩权,管理体制上推进创新,把中心镇建设成为小区域特色经济中心、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台、生态文明示范区、城乡管理体制创新示范区和现代化卫星城。强化中心镇发展的产业支撑,培育各具特色的产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做强、做大中心镇优势特色产业。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宜居则居的原则设立产业集聚区,引导二、三产业向中心镇集中发展。创新投资体制,大力拓展中心镇建设资金渠道,通过贴息贷款、转移支付等形式支持中心镇的道路、供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教育文化场所、环境整治、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心镇的土地集约利用,通过挖潜、改造、迁村并点、开发荒地和废弃地等土地整理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做到集中用地和集约用地。合理引导人口向中心镇集聚,实施“农转居小区”建设,打破镇域界限,鼓励农民进镇购房置业。鼓励和支持农民在城镇规划的住宅区统建住房或到中心村及农村居民点建房,退出宅基地还耕后,扣除新建住房所占耕地,多出面积可用作中心镇建设用地指标。

  关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现就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民生为重原则。

  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穗字〔2006〕15号)及“惠民66条”、“补充17条”的相关要求,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以常住人口为目标人群的公共服务体系。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中,财政资金要重点投向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着力向欠发达地区、基层和困难群众倾斜,使城乡居民能够基本均等地拥有义务教育、基本就业和社会保障、初级卫生保健、公共文化、公共交通、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促进城乡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

  2.统筹财力原则。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的义务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将农村社会事业逐步融入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格局中,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把社会事业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优化市对区(县级市)的财政体制,在保障市本级财政对该项工作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区(县级市)财政投入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同时,鼓励有财力保障的区(县级市)进一步加大投入,发挥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上的示范带动作用。

  3.效益优先原则。

  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应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集中财力优先安排群众最急需、受益面广、公共性强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避免分散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将资金重点投入到对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力强的项目中,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实现公共服务与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科学有序地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与城乡居民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予以保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实力的增强,扩大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

  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保证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的均衡合理配置。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争取在5年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把农民对农村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负担逐步转为各级政府的财政负担。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实现农村和城镇义务教育免费标准无差别,城乡贫困家庭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同样享有“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灵活就业、稳定就业,覆盖城乡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乡社会事业、人口计生优惠优先和基础设施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具体政策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

  1.教育方面。健全全市教育经费统筹机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实现农村和城镇义务教育免费标准无差别。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初中学校建设,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执行的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完善区(县级市)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公告机制,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培训,将农村学校教师培训放在本地区培训工作的优先位置加以规划和落实,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完善义务教育课程资源共享机制。

  2.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就业、就近转移就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可能使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能力情况,适时调整提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资助标准,进一步强化政府资助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提高其老年生活保障水平。

  3.卫生方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和医疗救助制度,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2010年起,各区(县级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参合农民年人均250元以上,参合农民在村卫生站看病减免收费,住院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加强镇级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推进镇村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按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为当地农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六位一体”综合服务,逐步实现按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对镇村卫生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给予补助。

  4.文化方面。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功能完备、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全市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人才队伍进行统筹规划和系统建设,以社区和农村为重点,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文化室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绿色网园等文化惠民工程向基层、向农村全面延伸,消除覆盖盲区,增强覆盖效果,提高公益性文化服务水平。到2009午,基本实现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社区(村)全部建有文化室,20户以下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区(县级市)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实现农村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到2010年,城乡居民平均每千户拥有一个符合标准的户外文化活动场所,完成广州市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实现社区(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全覆盖,建设部分“绿色网园”,形成社区“十五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广泛深入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三下乡”活动,到2010年基本实现一村(居)一健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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