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2008〕1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市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
为激发创业热情,促进充分就业,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 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目标,现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 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 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 要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 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 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 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从提高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优化创业环境 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 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 改善创业环境,加 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 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 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二)明确目标任务。
积极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扶持 一批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一批劳动者就业。重点指导和促 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育和发展为 园区企业提供服务的现代服务业、社区公共服务业、各类适 合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微小型企业。探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到2010年,培育1000名创业带头人,带动10000名劳动者 就业,贷款额度达1亿元以上。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 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 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 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