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办法、实施细则;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市属单位自筹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和市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计划;指导管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

  (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编制下达境外投资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借用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含资源开发类和境外上市类);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建设的推动、跟踪、协调和服务;承担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省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规划;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跨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十)基础产业处

  研究制订能源、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规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负责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工作。

  统筹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与其他运输方式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改革建议;组织编制铁路发展专项规划和城际及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审核、审查上报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重大项目;提出市级财政安排铁路投资意见,制订铁路投资筹资方案等。

  (十一)高技术产业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