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国内区域合作。积极推动区域合作和与泛亚地区的经贸交流、投资合作,不断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同周边省(区、市)的合作,加快成渝经济区建设,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合作,有效对接长三角合作,深化与环渤海地区合作,提升与港澳台的合作,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资源等要素的便捷流动。
八、加快推进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完成重建任务
坚持以科学规划为指导,以民生优先为基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目标任务的要求,按时、全面、保质完成规划任务。
加快推进住房重建,确保灾区群众早日住上永久性住房。切实解决农村住房重建中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城镇住房各种产权关系,开展廉租住房和安居房建设的专项督查,力争2010年春节前后让受灾农户基本住进永久性住房,除北川新县城、汶川和青川县城及绵竹汉旺镇外,其他灾区城镇住房重建任务于2010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尽快全面恢复公共服务功能。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学校恢复重建,确保2009年底前95%以上灾区学生都能在永久性校舍中学习。抓好医疗卫生机构重建,2010年9月底以前完成灾区县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等重建任务。
加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恢复和提高保障能力。全面推进交通恢复重建项目建设,2010年9月前基本完成公路和客运站点的恢复重建。抓好水利恢复重建,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堰塞湖整治,加快推进震损水库、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电力、道路、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自然灾害检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核查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坚持工程治理与主动避让相结合,制定和完善应对地质灾害预案。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抓好工业恢复重建,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加大对地震灾区特色水果、蔬菜、茶叶等种植业和现代畜牧业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服务业恢复重建,加快旅游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灾区市场和商业网点恢复重建,促进灾区商贸等服务业发展。
有序推进生态恢复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自然修复、人工干预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速灾区生态系统修复。加强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