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夯实品牌农产品生产基础
(四)建立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广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制定优势产业主推品种目前尚无标准的地方标准,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监管要求,以现有农产品质检机构为基础,结合优势农产品布局,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健全完善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充分发挥他们在推广农业标准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示范县建设,市级在安远、赣县、定南、崇义、兴国、瑞金分别抓好加工甜橙、甜叶菊、生猪、纸业原料林、油茶、蔬菜产业标准化示范县(市)建设,推动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进程。
(五)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品牌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经营的主体和核心。要大力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农业品牌经营主体,围绕优势主导产业,通过基地、订单、股份合作等途径,鼓励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六)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行政区域和生产区域的一体化认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着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业带动能力。遵循国际通行规则,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充分挖掘地方农业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有机农产品。
三、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农产品发展动力
(七)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增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在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中切出一块设立“一社一标”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商标注册。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一批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产品品牌。重点培育一批主导产业产品名牌。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整合一批规模产业产品品牌。支持和鼓励传统农产品、历史品牌产品的集中产区,积极申报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准证明商标,打造农业区域品牌。市级整合生猪、油茶、茶叶产业品牌。各县市区重点培育的农产品品牌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