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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参加2009年第二期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五、具体要求
  (一)学员在培训期间全脱产,不参与本单位工作,并严格执行不办公、不请假、不会客的规定。
  (二)学员经考核合格后,获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学员报到时,须带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2张及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学员简历表(附件3),自备洗漱用品。
  六、名额分配
  根据各区县、各有关单位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情况,请按照2009年第二期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组织报名。(见附件1)
  七、具体要求
  (一)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严格把关,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积极组织报名。
  (二)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将《2009年第二期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报名表》(附件2),于12月11日前发送邮件至bjzdy2009@sohu.com。
  请各区县、有关单位将培训通知转发学员准时报到。
  八、培训经费
  凡符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资格,并能通过本期培训班结业考核的学员,学费、住宿费和部分伙食费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09年第二期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名额分配明细表
  2.2009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3.申请参加2009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人员简历表(略)

  联系人: 翟 豫 市群体处  电话:87244805
  于海艳 市社体中心 电话:83163680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2009年国家级社会体育
  指导员培训班名额分配明细表

单 位

人 数

单 位

人 数

东城区

2人

昌平区

2人

西城区

2人

大兴区

2人

崇文区

2人

平谷区

2人

宣武区

2人

怀柔区

2人

朝阳区

2人

密云县

2人

海淀区

2人

延庆县

2人

丰台区

2人

燕山体育中心

1人

石景山区

2人

市体育总会

1人

门头沟区

2人

市总工会

4人

房山区

2人

训练基地

3人

通州区

2人

市社体中心

5人

顺义区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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