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09年短道速滑培训班暨晋升短道速滑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关于举办2009年短道速滑培训班暨晋升短道速滑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加强北京市短道速滑裁判员队伍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将于2008年8月22、23、29日举办北京市短道速滑等级裁判员培训班。经考试合格者,将按规定择优晋升国家一级裁判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市冰上轮滑协会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在4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由北京市各区县体育局颁发的国家二级短道速滑裁判等级证书三年以上者,并具有相关执裁工作经历;
  2、一级以上裁判员均须参加培训班。
  三、报名办法: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免冠1-2寸相片2张,赴北京市东城区安外三条小学五楼511房间(育之杰体育俱乐部)填写报名表。
  四、培训内容:
  短道速滑的历史和发展、裁判长职责、编排记录、规则在实际比赛中的运用、裁判员行为规范。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