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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查办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由工商部门会同监察、广电、卫生、药监、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三)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A级为信誉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为守信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对绿牌企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给予表扬或表彰;对蓝牌企业要进行限期规范;对黄牌企业,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督促整改;对黑牌企业,要发布吊销公告,停止其广告业务。对把关不严、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处以上限罚款。有关部门要开展对诚信广告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诚信广告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监察机关要依照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吉林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志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于 谦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雪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海龙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张 文   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陈春萍   市工商局副局长

  白辉英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文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伟   市广电局副局长

  魏晓建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锡钢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韩维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制定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整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组主任陈春萍兼任。 联系电话:62522945  65087060。联系人:马俊 、董改菊。传真:6508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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