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镇市朱家河二期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阳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转报清镇市朱家河二期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筑发改报[2009]776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厂区新建中央控制室及化验室200平方米;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系统35694米,其中D100 1160米,D250 80米,de400 21763米,de500 620米,de600 6079米,de800 4295米,de1000 1697米,中途提升泵站两座,检查井842座。
二、同意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于清镇市朱家河一期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内,本期厂区总用地22.76亩。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改良SBR的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猫跳河。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并优化部分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一期工程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
五、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系统的平面布置和纵断面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部分管道走向和埋深。同意D100-D250采用玻璃钢管,de400-de1000采用增强聚丙烯FRPP管。
六、同意给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计。
七、同意环保、劳动卫生和节能设计。
八、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九、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经审定,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2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7272.24万元(污水处理厂3469.21万元,污水收集系统3458.5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44.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76万元(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