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文件规章类、办事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发布或变动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
(二)属于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重要政府信息,变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更新;
(三)属于年鉴、综合资料类反映年度整体工作的信息,变动后应在下一个年度内更新;
(四)属于已公开的动态性政府信息,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更新。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公开的信息力求及时、准确,有内容、有深度。
三、提升政府网站便民服务水平
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核心、以政府网站为平台”的服务理念,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分析人民群众最根本和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不断丰富政府网站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网站的便民服务水平。要继续办好“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民生等专题栏目,及时公布和解读相关政策,围绕民生领域和企业主要需求策划场景式导航服务,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实用性。
四、加强公众参与制度建设工作
政府网站是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有效途径,是政府保障公众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在促进政民沟通中的作用,发挥领导信箱、部门信箱、领导访谈等公众参与栏目的作用,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注重咨询投诉反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汇聚民意民智、拉近政民距离。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浏览和答复相关栏目的问题,并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问责,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网站互动,加强言论引导,不断提升互动效果,避免政府网站公众参与渠道成为“花架子”和形象工程,促进网上互动规范化、日常化,切实提升互动效果。
五、合理设置政府网站栏目
各地、各部门(单位)的政府网站在保证新闻类、信息公开、专题栏目等基本内容的前提下,科学设置网站栏目,合理优化网站结构,做到栏目开设有信息来源,内容上传有专人维护,咨询投诉能及时反馈。对于暂不具备保障和维护条件的栏目,可在条件具备后再对外发布,避免出现有栏目而无内容或内容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六、加强网站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