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开发区产业定位促进产业集聚的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级开发区产业定位促进产业集聚的意见
(蚌政〔2009〕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省级开发区产业定位,优化产业合理布局,引导有序竞争,实施错位发展,加速省级开发区产业集聚和竞争力的提升,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6个省级开发区为依托,以装备制造及汽车制造、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质、不锈钢、纺织及纺织服装、专用设备制造、新型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等新型产业和优势产业为主攻方向,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扩大经济总量、加快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促进省级开发区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特色鲜明突出、规模效益显著的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市省级开发区发展的特色工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市6个省级开发区实现工业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争取形成5-10个工业销售收入超2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集群。努力把蚌埠建成皖北乃至全省较有影响的装备制造及汽车制造、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质、不锈钢、纺织及纺织服装、专用设备制造、新型建材、农副产品深加工、精细化工等重要生产加工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加快形成一批上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我市工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导、分类指导。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依照开发区产业基础,加强规划指导,壮大产业规模,增强内生能力。条件较好的开发区要以引进大企业大项目为主,努力提高产业层次。基础薄弱的开发区要坚持开发与质量并重,加快产业集聚,形成产业特色。
  (二)坚持产业集聚、分工协作。充分考虑区域的合理分工,围绕现有市场和资源分布,突出产业集聚和联动效应。坚持大中小企业配套发展,着力在延长产业链条上下功夫。
  (三)坚持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延伸主导产业链,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四)坚持适度竞争、错位发展。根据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合理确定主导产业,确定集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理性推动项目建设,避免恶性竞争和重复性建设。原则上每个省级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不超过3个。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