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管理湖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指导本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所属学(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机要、文秘、档案、国家安全、保密、电子政务、会务、礼宾工作的外事接待综合报批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全省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全局性、宏观性的归口管理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拟订相关工作规划;承担起草文字材料及重要文件工作;承担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编辑内部刊物和编写湖北外事志;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及人事管理;承办为外交部选派驻外使(领)馆工勤人员的工作;承办全省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指导协调所属学(协)会工作;承担办党组的日常工作。
(三)美大处。
承办对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地区的交往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开展和指导与该地区建立友好省、州、市的工作,促进相互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该地区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办理出访该地区团组和邀请来访的有关事项;具体办理省级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和口、笔译及函电事务。
(四)欧非处。
承办对欧洲和非洲地区的交往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开展和指导与该地区建立友好省、州、市的工作,促进相互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该地区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办理出访该地区团组和邀请来访的有关事项;具体办理省级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和口、笔译及函电事务。
(五)亚洲处。
承办对亚洲地区的交往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开展和指导与该地区建立友好省、州、市的工作,促进相互间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该地区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办理出访该地区团组和邀请来访的有关事项;具体办理省级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中的礼宾、礼仪事宜和口、笔译及函电事务。
(六)出入境审批处。
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出国(境)、来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承办本省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审核、报批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鄂的审批、审核、报批事宜;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来华人员审批工作,检查、指导省内各有出国(境)、来华审批权单位的审批工作;指导、检查省内出访团组完成任务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调查处理出国(境)、来华工作中的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