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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拟订和执行全省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发布全省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省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我省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省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省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全省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全省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

  (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负责全省商务系统业务指导、驻外人员选派,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指导全省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商务厅设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承担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文印、信息、信访、提案等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联系厅驻省外机构,承担厅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商务人员出国审批及向境外发送邀请工作;编发《湖北商务简报》和《湖北商务信息》。

  (二)人事处。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商务系统驻外人员派遣等工作;制定全省商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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