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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省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省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省家电下乡的试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九)对外贸易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承担全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全省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鄂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

  (十)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省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承担全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省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指导协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展销会、洽谈会。承担省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投资促进处。

  参与拟订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政策实施细则、管理规章;分析研究全省招商引资情况及有关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建议;拟订全省对外招商引资年度指导目标;发布全省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和管理全省各类招商引资促进工作;组织参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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