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外国投资管理处。
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全省外商投资工作。研究、分析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拟订和执行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审批和变更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初审及转报;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全省投资企业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负责外商投资和省外资金统计工作;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承担全省重大招商活动项目对接及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全省服务外包相关工作;指导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外经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我省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省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省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参与拟订我省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省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我国政府的承诺,监督履行我省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和投资方面承担的义务;组织并指导我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全省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省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五)服务贸易处。
牵头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省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承担全省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湖北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省境内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