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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九)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省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工作;承担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

  (二十)信息化推进处。

  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编制工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负责省财政性资金投资信息化项目相关内容的审查;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认证工作;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一)电子政务处。

  拟订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及应用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电子政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省本级预算单位电子政务项目预算审核;组织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承担省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信息安全协调和基础设施管理处。

  拟订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推进面向公共服务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数字信息产业的发展;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工作;承担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对外经济合作处。

  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

  (二十四)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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