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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彭长健、陈洪刚免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彭长健、陈洪刚免职的通知
(渝府人〔2009〕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09年12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决定:

  免去

  彭长健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陈洪刚的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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